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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逆流(四)

    这里是青石镇。

    在巴蜀的堪舆图上,这不过是一个连墨点都算不上的穷乡僻壤。

    它距离成都其实算不上太过遥远,若是骑马日夜兼程,至多不过两三日便能赶到,怎么也应该沾染一点繁华。

    可倒霉就倒霉在中间有接连几座山脉,山路本就崎岖难行,蜀地又多雨,动辄便是泥泞不堪,因此这地方的交通极为不便,平日里除了那些为了几钱碎银就翻山越岭的苦力脚夫,便只有附近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百姓在此处来往了。

    说起来,这青石镇最早的时候,不过是前朝某位在此处歇脚的乡绅,见往来行人实在疲乏,便大发善心,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岔路口,派家丁搭了个棚子,权作过路人遮风挡雨、歇脚喘息的去处。

    后来,日子久了,总有些心思活络的人,看中了此地的人气,先是有人挑着担子来卖些粗劣茶水,接着便有了卖烙饼、卖草鞋的小摊贩。

    你挨着我,我挤着你,沿着那条黄泥路两旁,一点点地搭起了屋子,光阴荏苒,这原本的荒凉之地,竟也稀里糊涂地聚起了几百户人家,被朝廷造册,渐渐成了一个五脏俱全的集市。

    此时正值晌午,日头正酣,镇子口的茶摊上,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

    几个风尘仆仆的行商,显然是准备下乡去做生意的,此时正在此地歇息,这人一旦缓过劲来,嘴巴便闲不住了,也不知是谁开的头,渐渐地便说起了那道听途说来的消息。

    “哎,听说了没?成都那边,算是落锤定音了,世子殿下已经祭告天地宗庙,穿上那身四爪蟒袍,袭了蜀王的爵位啦!”

    “这事儿现在满成都谁不知道?新王爷袭爵,那二殿下和三殿下,也都封了郡王,乖乖,三兄弟,三个王爷,这真是...”

    “唉,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人家那是天潢贵胄,这命啊,生下来就早已经用金笔写好了,哪儿像咱们这些苦命人,每天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地讨食,就算把这条命拼没了,也挣不来人家王府里吃剩下的东西,咱们这辈子,算是看到头喽...”

    这番牢骚立刻引来了好些人的共鸣,众人皆是唉声叹气,茶摊里一时间充满了对这不公世道的麻木与认命。

    但也还是有消息更为灵通的人冷笑了一声。

    “好命?封郡王?呵呵...你们这些夯货,就知道看那表面上的光鲜,当真以为这富贵饭,是那么好咽下去的?也就是在这穷山沟里待久了,消息闭塞,我前几日刚好在成都城里走动,那城里的气氛,啧啧,哪里是什么新王登位的喜庆哟。”

    “细说,细说。”

    “哼,我可是听说,老王爷走得可不怎么安详...根本不是什么油尽灯枯,而是暴毙!”

    “嘶--”

    周围几人同时抽了口凉气,这等皇家秘闻,简直比那话本小说里的故事还要刺激。

    “那...那是谁干的?”

    “还能是谁?新的蜀王爷放出话来了,是那二殿下和三殿下,为了早日夺权,勾结妖道,给老王爷喂了毒药!弑父啊!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成都城前段日子城门紧闭,许进不许出,就是为了把他们给翻出来呢!”

    “瞎扯吧,我还说蜀王爷是朝廷谋害的呢,八字没一撇的事也敢胡说,也不怕有人去官府告发你,让你吃些挂落!”

    “骗你作甚?你要是不信,亲自去成都看看不就完了,那城墙根底下,海捕文书都贴上了哩!二殿下逃去了剑阁,三殿下下落不明,而且啊,那海捕文书上的赏格,你们猜猜是多少?”

    “多...多少?”

    “千两!而且,不是白银,是足赤的黄金!整整一千两黄金啊!”

    这话一出,茶摊一片寂静,所有的苦力、脚夫、行商,皆是瞠目结舌,呼吸粗重。

    一千两黄金,这是个什么概念?

    对于这些为了几十个铜板能在烂泥里打滚的底层人来说,这笔钱,已经超出了他们想象的极限。

    良久,才有人咂了咂舌,发出一声梦呓般的惊叹。

    “乖乖...一千两黄金...这要是在乡下买田置地,盖上大瓦房,娶上七八个黄花大闺女,顿顿吃白面肉包子...别说我这辈子,就是够我吃十辈子、八辈子也吃不完啊!要是能撞上这等天大的狗屎运...”

    “省省吧你!就你这熊样,还想拿那赏钱?这等泼天富贵,哪里是那么好拿的!那可是郡王!人家就算落难了,身边能没有死士护卫?你信不信,你还没凑到跟前,脑袋就已经搬家了?这等神仙打架的事情,咱们这些凡人,听听就得了,真要是卷进去,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众人一想也是,那股子刚刚升起的贪婪,很快又重新变回了对这操蛋世道的无奈与麻木。

    几人又开始聊了些不痛不痒的琐事,诸如哪条道上的山贼又下山劫道了,哪里的米价又涨了几个铜板,大多都是捕风捉影的市井流言,再难掀起什么波澜。

    而就在这群人长吁短叹之时,茶摊深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粗布短褐,裤腿上溅满泥浆的年轻人,放下了茶碗。

    一头原本应该束在玉冠中的长发,此刻只是随便扯了根布条,胡乱地在脑后扎成一团,几缕乱发垂落在脸颊上,遮住了他大半的容貌。

    他就那么木然地坐在那里,安静地听着身后那些关于自己弑父、被通缉的传言,听着这些底层蝼蚁对自己人头的贪婪垂涎。

    他的内心,竟然出奇地没有生出多少愤怒或是恐惧来,只剩麻木。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呢?

    大概是从成都城那条散发着恶臭、漂浮着老鼠和粪便的地下排污暗渠里,像一条蛆虫般拼死爬出来的那一刻起吧。

    他是个废物啊。

    李煊宸在心里无数次地这样告诉过自己。

    从小到大,他都知道自己是个废物。

    可为什么,如今,他这个一向懦弱、毫无主见的废物,居然成了几个人里,唯一还能站着、还能出去找口吃喝的...主心骨。

    这世上的事情,实在是太他妈诡异和可笑了。

    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放下茶碗,摸出铜板压在碗底,然后站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走入了那连绵的阴雨之中。

    ......

    他走路的时候是埋着头的。

    背部佝偻,完全没了以往那种骨子里透着矜贵的模样,专往那些恶臭的小巷里钻,绝不在主街上多做停留。

    每走过一个岔路口,他都会顿住脚步,靠着眼角余光向后瞥去,确认身后没跟着人,才继续前行。

    七绕八绕,他停在了一家店铺前,沉默许久,才迈过了门槛。

    这是间药铺,掌柜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拨弄着算盘,核对着账本,旁边一个抓药的伙计,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药柜上打着哈欠。

    听到有人进来,掌柜头也没抬,只是慢条斯理地问了一句:“客官,抓药还是看诊呐?看诊的话,坐堂大夫去邻村出诊了,得明儿个才回。”

    李煊宸没有说话,走到柜台前,将手心摊开,在柜台上放下了两样东西。

    一大一小,两枚金光闪闪的物件。

    掌柜原本漫不经心的模样消失了,将那两枚金子拿了起来,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居然是两枚金豆子。

    “这位小哥...”

    掌柜抬头看了李煊宸一眼,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语气也变得试探起来,“您这金子,可是金贵得很呐,成色虽然极好,但这形状,倒不像是市面上流通的金锭剪出来的,老朽可否问问来处?”

    李煊宸的心猛地一沉。

    来处?当然是云秀头上的赤金步摇,那上面镶嵌的金珠。

    可他敢说么?

    他还是太缺乏在底层社会生存的经验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穿着平民服饰的人,拿出这种东西,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但他终究不笨,眼中爆出凶狠,冷声道:“少废话!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要什么来处?抓药!”

    掌柜的被他这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赔笑道:“客官息怒,客官息怒,小人也就是随口一问,只是这抓药啊,讲究个对症下药,小人斗胆问一句,这药...是给谁用的啊?伤在何处?”

    “退烧的药,”李煊宸冷声道,“给家里的...婆娘用,还有...不小心摔了一跤,伤了皮肉,还要金疮药,这金子,够不够?”

    掌柜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退烧药倒还好,可这金疮药...

    “小哥啊,不是老朽不给您抓药。”

    掌柜摸着胡须,故作为难:“您这金子确实值钱,但您要的可是上好的人参和金疮药,这年月,兵荒马乱的,药材都金贵,而且,您这金子来路不明,老朽这小本买卖,怕是...”

    还没等掌柜的话说完,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

    他明白了什么,再次将手伸进怀里,拿出了一粒同样闪烁着迷人光泽的赤金豆子,拍在了旁边。

    这笔财富,别说买几服药了,就算是买下他这半间药铺,都绰绰有余!

    掌柜再没有废话一句半句。

    “好嘞!客官您稍等!小人这就给您抓药!用本店年份最足的三七和当归!保准药到病除!”

    他干脆利落地转过身,拉开一个个药屉,抓药,上秤,倒像是怕那些金豆子长翅膀飞走一般。

    很快,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药包,就递到了李煊宸的面前,李煊宸冷冷地道了一声谢,一把抓起塞进怀里,然后转身走出了药铺,重新没入了风雨之中。

    药铺内。

    掌柜趴在柜台上,将那三粒金豆子捧在手心里,眯着眼睛,贪婪地搓着,哈着气,那张老脸上的每一道褶子都笑开了花。

    “发财了,发大财了...”

    他喃喃自语。

    一旁那个十几岁的伙计,看着掌柜那副见钱眼开的模样,又看了看门外已经消失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凑了上来,压低声音:

    “掌柜的...这人,有问题吧?”

    “怎么着?”

    掌柜的心情大好,瞥了他一眼。

    伙计赶忙道:“您想啊,他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结果一出手就是金子,而且他买的药里,可是有金疮药啊!该不会...该不会是犯了事,被官兵追捕的歹人吧?那咱们要不要去报官?这说不定还能领一份赏钱呢!”

    话音未落,掌柜转身一抬手,给了那伙计一个响亮的脑瓜崩,直疼得那伙计捂着脑袋哎哟直叫。

    “报官?你他娘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浆糊吗?傻了吧你!”

    掌柜恨铁不成钢地低声喝道:“你也不用你的猪脑子想想!万一他真是个犯了案的贼人,咱们跑去报官,官府的人一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这金子当成赃物给没收了!到手的富贵,全得给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狗官昧了!”

    “再说了,你连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官府有没有海捕文书,赏格是多少都不知道,你去报个屁的官!万一是个没赏钱的,咱们图什么?!”

    掌柜的越说越气,一把揪住伙计的衣领,将他拽到面前,恶狠狠地警告道。

    “退一万步讲!这等能随手拿出金子来买金疮药的狠角色,要是真的被官府抓了,万一他还有在逃的同伙呢?事后来查到是咱们药铺告的密,来找咱们报复怎么办?你有几颗脑袋?!”

    伙计被这番话骂得脸色惨白,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应声。

    “是,是,是我愚钝,差点酿成大祸...”

    “哼!这世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但最先死的,永远是那些多管闲事的蠢货!”

    掌柜的一把推开伙计,小心翼翼地将那三粒金豆子贴身收好,这才总结道:

    “这事,你不说我不说,鬼才知道他来过!每天在这青石镇上买药、过路的人那么多,哪儿能分清谁是谁?就算日后官府真的查下来,咱们咬死不认,就说没见过这号人,谁能拿咱们怎么样?”

    “所以,闭好你的嘴!若是敢漏出半个字,先打断你的腿!”

    伙计吓得连连保证,再也不敢多言半句。

    掌柜的这才满意地重新靠在柜台上。

    他隔着衣服,感受着那三粒金豆子传来的触感,望着门外那茫茫的雨幕,一双精明的眼睛里,居然满是期盼。

    “头次上门,就拿金豆子付账...”

    他喃喃自语,倒像是魔怔了一般。

    “那要是有第二次...又要拿出些啥好东西出来?”

    ......

    出了药铺门的李煊宸,当然不可能知道那精明掌柜的算计,此刻他所有的心思,都在怀里那些纸包上。

    那是云秀和那个快死之人的命。

    他顾不得去管泥水,只顾护着药包,以免被雨水打湿,然后闷头,按照来时走的偏僻路线,匆匆往回赶。

    当他再次七拐八绕,回到镇口岔路时,却发现那里正围着一大群人。

    他们正围着一面墙,对着上面新贴上去的东西指指点点。

    “乖乖!这上面的赏格,是真的?”

    “咋可能跑咱们这儿来...”

    李煊宸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控制不住地走了过去,站在人群的最外围,隔着重重叠叠的背影,隔着朦胧的雨幕,看到了墙上那几张--海捕文书。

    赏格...两千两黄金。

    李煊宸就那么木然地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

    两千两。

    这是何等深仇大恨?

    这是何等迫不及待的斩草除根之心?

    这是在向全蜀地宣告,无论是谁,只要能提供线索,哪怕是乞丐,立刻便能一跃成为有钱人!

    在这样的重赏之下,这蜀地,哪里还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最上面的那张,画的赫然是他。

    不过,画师的手法并不算高明,那画像画得不太像他现在的落魄模样,倒更像是他几年前,在王府里无忧无虑、锦衣玉食,还带着几分少年天真时的模样。

    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李煊宸心中竟生出些荒诞感来,好像画像上的那个人,和现在站在这泥水里、怀里抱着几包草药苟延残喘的自己,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而在他画像的旁边,还有几张人脸。

    一张,画着一个面容清秀、俊美异常的年轻男人。

    另一张,画着一个轮廓冷厉,面容却很模糊的人。

    最后一张,则是一个穿着八卦道袍、长着山羊胡和贼溜溜小眼睛的老道士。

    除了那个...已经化作红霞蜀锦的人,他们这一行逃亡的人,一个不少,全在这榜上了。

    “这要是让我撞上了,哪怕只抓到一个,哪怕只是一具尸首,这辈子...不,下辈子都不愁了...”

    旁边一个看榜的泼皮,流着哈喇子,发出了一声叹息。

    李煊宸低下头,一言不发,脚步匆匆,逃离了这围观着海捕文书的人墙,没入了远处的山林小道之中。

    ......

    青石镇外的山上,一处早已被香火遗忘的山神破庙里,云秀正虚弱地靠在基座旁的一堆干草上。

    他的身上盖着李煊宸那件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的锦缎外袍,虽然经过了这几日的休息,他的烧已经退了大半,不再像刚从暗渠里逃出来时那样烫得吓人,但他的身子依然亏空得厉害。

    他本就生得一副极好的皮囊,五官精致得连许多女子都要嫉妒,如今这般病弱,莫名多了些楚楚可怜的病弱之感,倒真有些远超凡俗女子的柔美了。

    他蜷缩在破袍子里,视线一刻也没有从那半掩着的破庙庙门移开,时不时就往外面那灰蒙蒙的雨幕里瞟一眼,像是一只等待主人归来的无助宠物一般。

    而在破庙的另一头,尘松老道正盘腿坐在泥地上,一身八卦道袍早就成了破布,好些地方长了绿毛,映着他呆滞的脸。

    他的手里攥着那个原本用来装财宝的布袋子,此时底部已经被划开了一道尺许长的大口子,老道士就那么一遍又一遍地抖擞着,手从袋子上面伸进去,然后魔怔般看着从下面那个大洞里穿出来。

    然后再伸进去,再穿出来,反反复复,不知疲倦。

    “都没了...”

    他双目无神,喃喃自语,比死了亲爹还要悲痛欲绝:“都没了啊...下半辈子的八房小妾...良田千顷...”

    在成都逃亡的那一夜,锦江水流湍急,他差点淹死在水里,那挂在腰间的袋子,也被豁开了一条大口子。

    那些大半辈子坑蒙拐骗攒下的金条、玉石、银票,全都化作了泡影,不知道被冲到了下游哪里。

    等他千辛万苦爬上岸时,才发现,这原本沉甸甸的包裹,已经变成了一个破布兜。

    这几天来,只要一想起这事,老道士便觉得心如刀绞,恨不得再跳回那锦江里去摸个明白。

    而就在这滑稽场面大概要一直持续下去时,一道带着水汽的身影,出现在了破庙门口。

    听到动静,靠在干草上的云秀先是本能地畏缩了一下身子,但当他看清来人的轮廓时,那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眸子,立刻便亮了起来。

    “殿下!殿下,你回来了。”

    李煊宸快步走进庙里。

    他走到云秀身边,看着他那虽然苍白但已经有了几分神采的脸,看着他那终于退去高烧的气色。

    李煊宸那一路上紧绷阴沉的神情,在这一刻,终于是缓和了些。

    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在云秀身边坐下,从怀里摸出干饼,用力掰开,先将那稍微柔软些的一半,递给了云秀。

    然后,他转过头,看了一眼破庙最里面的角落。

    那里,躺着一道一动不动的人影。

    那个人应该没有死,胸膛还有着微弱的起伏,但也没有活,只是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对外界的一切毫无反应。

    李煊宸看着那道毫无生气的身影,眼神复杂。

    他沉默了片刻,将手里剩下的一半面饼,再次用力掰成了两半。

    他站起身,走到角落,将其中一半,放在了霜降脸边,也不管他能不能吃,然后将最后剩下的那一小块朝着还在那边发神经的尘松老道扔了过去。

    尘松老道被砸得一个激灵,从那招魂般的动作中惊醒过来,手忙脚乱地捡起面饼,看着那干瘪可怜的卖相,老脸一苦,嘟嘟囔囔了两句大概是在抱怨伙食。

    但他实在也是饿极了,这些时日丧家之犬般逃命,风餐露宿,连顿饱饭都没吃过,三两口便将那块硬邦邦的面饼吞进了肚子里。

    李煊宸没有理会那个滑稽的老骗子。

    他重新走回云秀身边坐下,从怀里掏出那几包花了天价买来的草药,放在地上。

    云秀小口小口地啃着那半块面饼,只吃了一点点,便双手捧着送到了李煊宸的嘴边,看到他那疲惫的侧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轻声问道。

    “殿下,外面...外面现在怎么样了?”

    李煊宸添柴火的手微微一顿。

    他看着云秀那双满是担忧的眼睛,张了张嘴,想要编造一些谎话来安抚他。但最终还是放弃了那种自欺欺人的把戏,把在镇上看到和听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成都那边...已经下海捕文书了。”

    “罪名是弑父,赏格...两千两黄金,不仅贴满了成都的大街小巷,连这等偏僻的小镇子都已经传遍了,看起来,用不了几天,这消息就会传遍整个蜀地,如今也不知道多少人想拿我们的人头去换取一生富贵。”

    听到这番话,云秀虽然只是个男宠,不懂什么军国大事,但他也明白,两千两黄金的赏格,以及弑父的罪名,意味着什么。

    但出乎李煊宸意料的是,云秀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崩溃大哭,或者是埋怨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卷入这等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只是稍微慌乱了片刻,便放下面饼,伸出手握住了李煊宸的手。

    “殿下,别怕。”

    云秀看着他,“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总能想到办法的。”

    “只要殿下在哪里,云秀就在哪里,哪怕...哪怕最后真的被抓住了,云秀也会陪着殿下一起死,绝不让殿下一个人在黄泉路上孤单。”

    听着这番话,李煊宸呆呆地看着他,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难言酸楚来。

    这算什么呢?

    从成都城九死一生逃出来,也有好些天了。

    一行人运气好,没有被江水卷走淹死,可是从水里爬上岸后,他才发现霜降受伤太重了,那满身的伤,加上在水中泡了那么久,再加上亲眼目睹了谷雨为了救他们而惨死...

    那个男人连魂灵都彷佛被抽空了,昏迷不醒,成了累赘。

    再加上云秀这么个本来就娇弱、又受了惊吓和风寒的病号,还有尘松那个除了会骗人其他纯属拖后腿的老道士。

    李煊宸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些时日,真的是苦了他了。

    他一个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连重物都没提过的王子,又是拖又是扯,才把霜降弄进隐蔽的树林里,像野兽一样藏了两天,吃野果,喝雨水,不敢生火,生怕引来追兵。

    直到等那老道士缓过来些,能勉强站起来走路了,李煊宸才咬着牙,用树枝做了个简易的担架,自己背着一头,让老道士抬着一头,硬拖着昏迷的霜降,又牵着烧得迷迷糊糊的云秀,一路像没头苍蝇一样,朝着远离成都的方向,狼狈地逃了出来。

    在逃亡的路上,他本以为。

    云秀会害怕得崩溃,会受不了这等非人的折磨,会像那些在绝境中互相指责的人一样,抱怨自己连累了他,抱怨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抱怨自己无能。

    可事实是,这个之前不过是被他视作可以随意把玩的男宠,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哪怕饿得直不起腰,哪怕连个可以遮风挡雨、安稳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他也总是紧紧地跟在自己身后,每次醒过来,都到处寻觅,充满惊恐,但只要看到自己还在他身边,他的眼神就会立刻安定下来。

    就好像,外界的风雨、追兵、死亡,都不重要。

    就好像,他的全世界,真的只剩下了自己一样。

    李煊宸反握住云秀的手,只觉悲凉。

    褪去了蜀王府三殿下的光环,褪去了那世人敬畏的权势,自己...哪里还是个值得依靠的人呢?

    李煊宸叹了口气,他转过头,看向角落里那道依然一动不动的人影。

    霜降。

    这是他们这群废物中,唯一知道荆襄的布局,唯一能够带领他们走出这绝境的人了。

    可是,他已经躺了好多天。

    “他...还是没醒过来的迹象?”

    云秀看着那个角落,黯然地摇了摇头。

    李煊宸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他站起身,走到角落里。

    霜降的脸色是青白的,双目紧闭,如果不是胸膛还有微弱起伏,他看起来真的和一具尸体没有任何区别。

    李煊宸伸出脚,在他的腿上踢了一脚。

    没有反应。

    李煊宸蹲下身,咬牙伸手,扒开了霜降的眼皮。

    毫无生气,动也不动。

    跟真的死了似的!

    李煊宸猛地收回手,站起身子。

    “草!”

    他骂了一声,一脚踢飞了旁边的石头。

    压在心底好些天的恐惧、疲惫、委屈和无助,在这一刻,因为霜降的毫无反应,终于化作了股无名火,直冲脑门!

    破事!

    真他娘的一堆破事!

    他凭什么要经历这些?!

    他该怎么办?

    接下来,他到底该怎么办?!

    他该带着云秀去哪儿?

    他还要不要再管地上这个看起来随时可能咽气的人?

    还有旁边那个老道士,那老杂毛也算是害死自己父王的罪魁祸首之一,要不要趁着今晚他睡着,直接下个黑手弄死他,就当是报了那所谓的杀父之仇,然后抢走他身上的东西?

    自己若是就这么彻底抛下一切逃了,到底能不能和云秀一起,找个没人的深山老林,隐姓埋名过下半辈子?

    管他什么蜀王,管他什么蜀地安危,管他什么荆襄大业!

    他受够了!

    他一点关系都不想再沾上了!

    各种疯狂的、自私的、绝望的念头在李煊宸的脑海里碰撞、绞杀。

    他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炸了。

    可是,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在云秀那充满依赖的眼神上,落在霜降那死寂的脸庞上,落在尘松那滑稽的模样上时。

    所有的疯狂,又立刻化作了悲凉和无力。

    他杀不了人,他也做不了决定。

    他颓然地跌坐了回去,双手抱住自己的头,只觉得满心都是茫然。

    ......

    又是一日清晨。

    阴雨终于停了,但天空依然灰蒙蒙的,山林间的雾气极大,明明是夏日了,湿冷的感觉却比昨日更甚。

    李煊宸早早地起了身,准备下山再找些吃食,顺便打探些消息。

    等他走后,尘松老道睁开眼睛,四下探头探脑地看了半天,确认那位这两天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的二殿下应该是已经走远,一时半刻不会杀个回马枪了。

    他才翻身起来,连那个每天都要穿弄几百遍的破包裹皮都不要了,直接扔在了草堆里。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伸手进自己那脏得发硬的道袍里衣,摸到了那根一直被他贴身藏着、硬邦邦的东西。

    唯一保住的一根金条。

    那是他在这乱世里,最后的依靠了。

    老道士又等了片刻,发现还是没动静,这才撅起屁股,蹑手蹑脚地往庙门外溜。

    而就在他即将跨出庙门的那一刻,却和缩在角落里的云秀对上了视线。

    云秀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喊叫,老道士心头一慌,下意识想扑上去,云秀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终究没敢出声。

    见此情形,尘松老道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动作也停住了。

    可随即,他便反应过来了。

    自己有什么好怕的?!

    他想了想这破庙里现在的局势。

    如今这倒霉的一行人里,那个死人脸,此刻正在地上挺尸,连眼皮都不动一下。

    眼前这人分明是个男人,却比深闺里的女人还要弱不禁风,也动弹不得。

    唯一还能动的人李煊宸去了外边,一时半刻回不来。

    尘松老道突然意识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他这个年过花甲、除了嘴皮子利索外一无是处的老头,反倒成了这破庙里最能打的一个了!

    这算什么事儿啊!

    老道士的心里,突然生出了股莫名豪气,冷哼一声,挺直腰板冲着云秀瞪了一眼。

    “算你识相!贫道去也,你们就在这儿等死吧!”

    放完狠话,尘松老道不再犹豫,转身撒开脚丫子跑到了庙后的山路上。

    这老家伙也真是拼了老命,一口气在崎岖的山道上跑了几里地,直到感觉胸口都要炸了,才停下脚步。

    他扶着路边的一棵歪脖子老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待到气稍微匀顺了些,就迫不及待伸手摸了摸金条。

    “嘿嘿...嘿嘿嘿...”

    老道士难听地笑着,心里开始美滋滋地盘算起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根独苗,虽然比起那一兜子财宝是九牛一毛,但也怎么够老道我一个人,在乡下舒舒服服地吃上个一两年的嚼谷了。”

    “我找个没人的深山老林躲起来,装个隐士,等到这一两年的风头过去,世道风平浪静了,那些打生打死的大人物,肯定早就把我这个无足轻重的老头子给忘了。”

    “到时候,我再出来,换个道号,比如叫‘清虚’或者‘灵虚’,继续去行走江湖就是。反正这大半辈子都这么过下来了,只要能保住这条老命,不继续掺和进那些要命的事情里就行。”

    “活着,才是硬道理啊...”

    尘松老道一边憧憬着未来,一边在心里给自己刚才的逃跑找着借口。

    “荆襄那边之前承诺的什么富贵,什么保我平安,我呸!谁知道是真是假?”

    “现在谷雨那丫头都死透了,霜降那小子也是个半死不活的废人,那个三殿下更是个彻头彻尾的绣花枕头,除了会跟那个不男不女的小子腻歪,还能干个啥?”

    “跟着他们,迟早被追上一刀剁了,死路一条,老道我这叫顺应天时!”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英明神武。

    缓过来气后,他直起腰,准备继续顺着山道往前走。

    可是。

    随着他往前又走了几十步,那股子刚开始的兴奋劲儿慢慢退去,这山林间的风一吹,他这昏黄的脑子,开始慢慢清醒过来了。

    他越走,就越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四下看了看这茂密阴森的荒山野岭。

    --他不认识路啊!

    这些天,躲在这破庙里,出门找吃找喝、去镇上打探消息的,都是李煊宸。

    他这个老骨头,就是缩在草堆里等投喂的。

    他甚至连自己现在身处蜀地的哪个方位都不知道!

    这荒山野岭的,到处都是长得一模一样的树和石头,他该往哪走?

    万一走到深山里迷了路,遇到大虫豺狼,那还不成了畜生的点心?

    更关键的是。

    他突然想到,自己当初在蜀王府里,为什么要战战兢兢地给老蜀王喂那颗要命的红丸?

    不就是因为,他想干完这一票,下半辈子去当个人上人,娶八房小妾,舒舒服服、体体面面地过完这残生吗?

    可现在呢?

    包裹没了,只剩下一根金条。

    一根金条,顶多也就是够他当个吃穿不愁的老农,想当富翁?做梦去吧!

    难道,他都一把年纪了,一只脚都迈进棺材了,等风头过去后,还要重操旧业?

    还要去街头坑蒙拐骗,看人白眼,随时准备挨打?

    他可是...他可是被荆州牧奉为座上宾,在堂堂蜀王府里,被世子殿下和满堂文武一口一个“老神仙”供着的人物啊!

    那种高高在上、把全天下最聪明、最有权势的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简直比吸了极品五石散还要让人上瘾。

    而且...

    尘松老道停下脚步,冷汗都冒出来了。

    就像李煊宸之前骂他的那样,蜀王的死,虽然是油尽灯枯、注定的事情,自己喂药,也是受了谷雨和那世子明里暗里的逼迫。

    可是,谁知道那位连自家亲兄弟都能下得去死手、直接悬赏两千两黄金的新蜀王,在坐稳王位后,会不会发了狠,就是要抓他?

    他难道还要跑出蜀地,去外面那战火纷飞的中原、江南讨生活?

    还有荆襄那边!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这个帮他们办了大事、知道诸多内情的人,居然抛下任务自己跑了。

    他们,会放过自己吗?

    这么一想,尘松老道的双腿就再也迈不开半步了。

    他常年游走在那些上层权贵之间,靠招摇撞骗混饭吃,对那些人,其实是很矛盾的心理。

    既看不起,又觉得敬畏。

    看不起,是在于他发现,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人,其实跟市井愚民没什么两样,总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些长生不老、修仙问道之类的虚无缥缈的事情,骗得团团转。

    而敬畏,则在于他知道,这些身居高位、手握生杀大权的人们,一旦下定决心想要去做一件事,一旦动用起他们手中的资源。

    那种力量,是很恐怖的。

    他尘松,可不想自己这可怜的后半辈子,都活在提心吊胆的追捕里。

    哪怕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

    尘松老道就这么像一滩烂泥一样,在那棵歪脖子树下,足足坐了一个时辰。

    心里既觉得害怕,又越想越觉得亏得慌。

    他这辈子坑蒙拐骗,胆小如鼠,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也或许是被逼的),跟着荆襄干了这么一票惊天动地、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买卖。

    结果呢?

    什么都没捞到,连那点棺材本都搭进去了,还差点在下水道里把命给搭进去。

    这笔买卖,简直亏到姥姥家了!

    “不行...”

    老道士咬着指甲,暗暗盘算。

    “如今谷雨那丫头是死了,死无对证,可那霜降不是还留着一口气吗?万一他能活过来呢?”

    “他好像不是什么简单人物,若是他能替老道作证,荆襄那边总不能过河拆桥吧?”

    “退一万步讲!就算霜降醒不过来,就算不能指望荆襄。”

    “那李煊宸,虽然是个窝囊废,但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主啊!从之前在下水道里,他逃命还不忘拉老道我一把就能看出来,这小子心肠不坏!”

    “更何况,他身上好歹还有个朝廷钦封的巴东郡王身份!”

    “只要老道回去,这些时日哪怕是装孙子,对他鞍前马后,等以后局势若是有了转机,是不是还能顺理成章地抱一抱这根大腿?”

    “至少,跟着他,若是真的被抓了,也许还能活命,我老道也能沾光;要是自己跑了,被抓住了绝对是被直接砍头的命!”

    “这怎么算,都总好过现在什么东西都没捞着,跑出去还要面临追捕,一把年纪了还得跑到深山老林里当野人好吧?”

    老道士越想越觉得自己之前的冲动简直是愚不可及。

    他一拍大腿,狠狠地骂了自己一句。

    “蠢货!”

    然后,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灰溜溜地,顺着原路,又往破庙的方向走了回去。

    ......

    当尘松老道又一次走到破庙庙门的时候,又是像做贼一样,鬼鬼祟祟地伸出脑袋往里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李煊宸已经回来了,就坐在云秀旁边,似乎正在发呆。

    听到门口的动静,李煊宸抬起头。

    见到那老道士去而复返,李煊宸看着他那张做贼心虚、满是尴尬的脸,竟然没有像往常那样暴跳如雷。

    他只是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笑眯眯地问道。

    “哟,去哪儿了?”

    尘松老道吓得一哆嗦,结结巴巴地答道:“贫...贫道...去...去方便方便...”

    “哦。”

    李煊宸依然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方便了几个时辰?莫不是把肠子都给拉出来了吧?”

    尘松老道张了张嘴,老脸涨得通红,被这话噎得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但李煊宸似乎也懒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理会他,他收敛了笑容,那张本来就疲惫的脸,此刻变得更沉重了。

    “算了。”

    他说:“我也没心情理会你,出大事了。”

    一直靠在旁边的云秀,听到这话,紧张地握着他的手:“殿下...怎么了?是追兵找过来了吗?”

    “比那更糟。”

    李煊宸沉声道:“我打听到了更多消息,有人在说,剑阁那边,荆襄的大军在强行攻关!二哥逃到剑阁后,据关不出,大哥那边为了稳住局势,也捏着鼻子派了成都的兵马过去支援,现在两军在剑阁天险前对峙,已经来来回回打了几仗了,死伤无数,互有胜负。”

    “还有人说,三峡那边也传来了军报!荆襄的水师,主力尽出,竟然逆流而上,正在猛攻三峡水寨!”

    “两路伐蜀!荆襄这是要来真的了!”

    “而朝廷那边...就像死了一样,连个援兵都没有!”

    李煊宸反握住云秀的手,眼眶通红:“剑阁在打,三峡在打...”

    “我不知道大哥二哥眼下勾心斗角的状态,到底能不能守住这蜀地的两座大门。”

    “倘若守不住...蜀地易主,这一切事情的起因,都是因为我!因为我当初怯懦,去给荆襄当了内应,因为我把红丸送进了父王的寝宫!”

    “我是蜀地的罪人!我怕是死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都不敢去见列祖列宗,不敢去见父王!”

    “而要是...要是他们守住了...”

    李煊宸惨然一笑。

    “那大哥二哥缓过劲来,肯定又要继续争那个王位,还是要打得血流成河!”

    “而最后赢了的那个,不管是大哥还是二哥,为了斩草除根,也一定会拼了命地翻遍整个蜀地来找我,来杀我!”

    “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云秀看着他这副模样,心疼至极,顾不得自己虚弱的身体,爬起来紧紧地抱住李煊宸,用尽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只说着那一句话。

    “殿下,没事的,没事的...无论如何,云秀会一直陪着你,哪怕是死,我也陪着你。”

    而站在一旁的尘松老道,此刻也是呆住了。

    但短暂的震惊过后,他的心里,却涌起了一股狂喜!

    荆襄两路伐蜀!

    朝廷不管!

    荆襄那位年轻的州牧,说不定真的能打下这天府之国!

    而自己呢?

    老道士在心里狂呼:自己可是替荆襄办过天大事情的功臣啊!

    那颗红丸,可是自己亲手喂下去的,直接加速了蜀地的内乱,给荆襄创造了绝佳的出兵时机!

    “还好老道我没走!还好老道我英明神武,跑了一半又回来了!”

    老道士在心里几乎要手舞足蹈了。

    当下,他再看李煊宸和云秀那副相拥而泣的凄惨模样,眼光就有点不对了。

    之前的那种心虚,一扫而空,转而俨然又变成了当初在成都城地下水道里,因为有谷雨撑腰,而看这两个废物的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模样了。

    “呵呵,三殿下,您也别太难过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大势所趋嘛...”

    老道士下意识地开始阴阳怪气起来。

    然而。

    就在这破庙里的三个人,或者绝望哭泣,或者暗自狂喜的时候。

    他们谁都没有察觉到。

    在破庙的角落里。

    那双一直紧闭的眼睛,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缓缓地,睁开了。

    ......

    霜降就那么平躺着,看着破庙那残破的屋顶。

    他的目光,在半空中虚无地停滞着,空洞了很久,很久。

    随后,他缓缓转过了头,看见了自己上上缠着的那些布条。

    他试着动了下左手。

    ...没有反应。

    他又试着动了动右手。

    还好。

    右手的手指,还能微微屈伸。

    他收回目光,双手撑在地上,腰部发力,试图坐起来。

    可是,他的力量彷佛被抽干了,试了几次,只让身体微微抬起了一丁点,便重重地摔了回去。

    他只能放弃,再次平躺下来。

    他的脑子里,很乱。

    不是因为身上的伤,而是因为那些不受控制涌入脑海的画面。

    那是黑暗的下水道。

    是冰冷湍急的江水。

    是那道轰然落下的重闸。

    而所有的画面,最终都定格在了那一幕。

    那个穿着青衣的女子,肩背上插满了箭矢,鲜血染红了她素净的衣衫。

    她用那单薄的身体,顶住了闸门的推杆。

    最后回头看他的那一眼,无休止地,反复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一眼里,有释然,有温柔,有那种他一直不敢去奢望的情愫。

    在幻象中,她张了张嘴,似乎对他说了一句什么话。

    可是,水流的轰鸣声太大了。

    他听不见。

    无论他怎么努力去回想,都听不见。

    然后,他看到,那串他还没来得及送出去的糖葫芦,从她的膝盖旁飘过,在浑浊的江面上,越漂越远。

    他伸出手,想要去抓住那串糖葫芦,想要抓住她。

    可是,他抓了个空。

    什么都没有抓住。

    “啊...”

    霜降在心里,发出了一声叹息。

    她,真的死了。

    那个会冲着他笑,会在夜市里吃糖葫芦皱眉的女子,会永远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着所有人的谷雨,死在了那条肮脏的下水道里。

    永远地,消失了。

    角落里,有了一些细碎的声响。

    听起来,像是一只受伤野兽的呜咽。

    可若是仔细去听,又觉得,那不过是风雨穿过破庙墙缝,发出的风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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